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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公布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要求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合作方评估、重大资产变动等信息,提升慈善透明度与公信力。

  民政部日前公布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信息公开内容成为亮点,要求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在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对外公开对公开募捐合作方的评估和指导监督情况等信息,确保慈善透明。此外,慈善组织若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投资、重大交易及资金往来等情形的,也应当于三十日内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具体内容和金额,接受公众监督。对于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同样要求于每年5月31日前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上年度重大慈善项目实施情况,提升慈善组织公信力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