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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细则》印发,明确四类低空资助项目及标准,载人eVTOL航空器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奖励500万元,推动低空经济产业快速发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细则》于近日正式印发,该细则自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为低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实施细则》明确四类低空资助项目以及资助条件和标准等,其中单项单次奖励最高可达1500万元,这一举措将极大激励相关企业在低空经济领域的投入与创新。

  针对载人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资助项目,《实施细则》有着详细规定。对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eVTOL航空器、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并在深圳经营的企业给予奖励。其中,载人eVTOL航空器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奖励5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奖励300万元,这些奖励措施将推动低空经济产业快速发展。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