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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报道,截至10月8日,试点地区失能老年人已领取36.51万张养老服务消费券,使用24.32万次,核销1.82亿元。此举减轻了失能老人家庭照护负担,助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新华财经北京10月10日电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刘振国介绍,截至10月8日,试点地区失能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已经领取了36.51万张养老服务消费券,使用消费券24.32万次,核销金额达1.82亿元,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在照护服务方面的经济负担,为养老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新动力。养老服务消费券成为此次政策的亮点,助力缓解养老压力。

  “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广受社会关注,随着我国人口平均寿命不断提高,高龄老年人数量增多,相应地失能老年人的数量也在持续增加。为了缓解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我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全体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对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给予相应补贴,此举旨在帮助失能老年人减轻照护支付的压力,更好满足他们的照护刚需,从而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刘振国介绍,项目实施期为一年,自今年7月起,率先在山东省等3个省份、辽宁省沈阳市等4个地市启动试点,中央财政已下达第一批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助资金11.6亿元,全力支持试点地区实施补贴项目。

  目前,试点工作平稳有序,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各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出台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项落地措施。在老年人能力评估方面,官方平台“民政通”已归集了试点地区现有失能老年人的能力评估等级数据,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以“即申即享”相关的电子消费券;同时,试点地区也组建了专业的老年人能力评估队伍,有序开展能力评估工作,确保有意愿的失能老年人能够及时申请评估,尽快获得消费补贴。这一系列举措为养老服务消费券的精准发放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养老服务供给方面,试点地区已有8600多个养老服务机构签订了诚信承诺书,积极申请参与补贴项目。民政部门制定了专门的管理措施,启动线上线下不定期的检查抽查,严防虚假服务、以次充好等行为,确保服务“物有所值”,让老年人享受到高质量的养老服务。

  在消费券使用方面,本次补贴共设有长期入住养老机构、短期入住养老机构、日间托养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等4类消费券,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申领使用,在一定范围内按照比例抵扣相关费用。截至10月8日,试点地区失能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已经领取了36.51万张养老服务消费券,使用消费券24.32万次,核销金额1.82亿元,养老服务消费券政策成效显著,为养老服务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