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规范电子印章管理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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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规范电子印章管理和应用。办法明确电子印章法律效力,规定管理环节,强调信息安全,推动电子印章规范管理和推广应用。
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子印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电子印章管理和应用活动进行全面规范,这标志着我国电子印章管理进入新阶段,电子政务效率将得到显著提升。《办法》适用于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为各类组织提供了明确的电子印章管理指南。
《办法》明确指出,电子印章是基于密码技术和相关数字技术表征印章的特定格式数据,用于实现电子文件的可靠电子签名。这一规定确保了电子印章的法律效力,符合规定的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电子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办法》还详细规定了电子印章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申请、制作、备案、使用、注销等,并强调加强全过程信息保护和相关信息系统安全。这些措施旨在推动电子印章的规范管理,确保电子印章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电子政务的广泛推广和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办法》要求,电子印章管理工作需遵循统筹推进、分级管理、规范标准、安全可控的原则。国家密码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推进全国电子印章的规范管理和推广应用,各地区各部门也应当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电子印章的规范管理和推广应用,共同促进电子印章的互信互认,提升电子政务服务水平。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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