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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就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答记者问,提出三方面监管措施:提醒告诫、监管执法、失信惩戒,以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人民财讯10月9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答记者问表示,国家支持和鼓励正常的市场竞争,对价格无序竞争的经营者,《公告》提出三方面监管措施。一是提醒告诫,对涉嫌价格无序竞争(市场竞争)的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要求其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严守价格竞争底线,维护市场秩序(市场价格秩序)。二是监管执法。对提醒告诫后仍未规范价格行为的经营者予以重点关注,必要时开展成本调查、价格监督检查,发现价格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予以查处。三是失信惩戒。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以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市场秩序)。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