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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连发4则公告,对超硬材料、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部分中重稀土、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等关键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商务部、海关总署连发4则公告,对超硬材料、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部分中重稀土、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等关键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引发市场广泛关注。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5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法规,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一、2C902.a.平均粒径小于等于50 μm的人造金刚石微粉(参考税则号列:71051020)

  二、2C902.b.平均粒径大于50 μm且小于等于500 μm的人造金刚石单晶(参考税则号列:71051020),说明指出2C902.b项不管制用于装饰、首饰的培育钻石。

  三、2C902.c.具有线径小于等于45 μm等特性的人造金刚石线锯

  四、2C902.d.金刚石齿硬度小于等于30 HRB等特性的人造金刚石砂轮(参考税则号列:68042110)

  五、2B005.b.直流电弧等离子体喷射化学气相沉积(DCPCVD)设备(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六、2E902 直流电弧等离子体喷射化学气相沉积(DCPCVD)工艺技术

  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应当依照相关法规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并加强出口物项识别,对填报信息存疑的,海关将依法质疑,质疑期间出口货物不予放行。本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6号则针对部分稀土设备和原辅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包括稀土生产加工设备如离心萃取设备、离子型稀土矿智能连续除杂沉淀设备等,以及稀土原辅料如稀土矿、稀土矿浮选药剂、萃取剂等。同样要求出口经营者申请许可,并加强出口物项识别。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7号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涉及钬、铒、铥、铕、镱等金属及其合金、靶材、化合物等。出口时需注明是否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

  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则针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包括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设备及技术、正极材料相关物项、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等。同样要求出口经营者申请许可,并加强出口物项识别。

  这一系列出口管制措施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对相关行业和企业将产生深远影响。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