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消费新政策,促进消费升级
AI导读:
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通知,开展消费新业态试点及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遴选50个左右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开展试点,支持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等,并在全国选取15个左右试点城市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
财政部9月30日发布消息称,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决策部署,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增加优质消费供给,进一步释放多样化、差异化消费潜力,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此举旨在促进消费升级,释放消费潜力。
来源:财政部网站
据了解,财政部、商务部将遴选50个左右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省、自治区省会或首府城市,地级市、州、盟)开展试点,主要支持试点城市在三个方面开展创新探索:一是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支持打造首发中心、新品发布平台等,促进消费新场景发展;二是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消费新场景,提升消费体验;三是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支持开发IP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等,培育新型消费。
一是健全首发经济服务体系。支持打造一批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新品发布平台载体,支持具有引领性的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概念店,举办首发首秀首展活动等。
二是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消费新场景,建设服务消费集聚区,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外贸优品展销中心等消费场景。
三是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支持开发IP周边产品,开设主题店、概念店等沉浸式消费空间,联动国潮动漫影视IP及传统文化资源打造综合性消费空间,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开设新店、旗舰店,培育新型消费龙头企业等。
政策实施期为两年。试点工作将主要向人口基数大、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好的超大特大城市倾斜。
同日,财政部、商务部还发布了《关于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为更好发挥消费在稳增长、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更好满足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助力扩大入境消费,将在全国选取15个左右试点城市,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试点城市范围包括符合条件的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及其他消费带动作用强、发展潜力大、境外旅客较多的地市级及以上城市。
来源:财政部网站
财政部、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情况答记者问时表示,围绕“国际化、品质化、便利化”,本项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丰富国际化、品质化消费供给。支持改造提升重点商圈,打造国际消费集聚区、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以及地标性消费项目。培育一批富有时尚引领度和国际影响力的本土品牌。大力发展离境退税,支持增加退税商店、丰富退税商品、优化退税服务。二是提升国际化、便利化服务水平。支持完善多层次、多元化支付服务体系,提升外卡POS机覆盖率,增设外币兑换点。支持完善重点场所多语种标识,增设便利服务设施,投放多语种翻译工具。支持餐饮、住宿、零售等重点商户提供多语种产品及服务清单。联合高校、培训机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等。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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