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聚焦战略领域,培育新质生产力
AI导读:
上海市政府印发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强调政府引导与市场结合,聚焦重大战略和薄弱环节,吸引社会资本,培育新质生产力,分为产业投资和创业投资两类,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强调政府投资基金需秉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凸显政府引导及政策性功能定位,聚焦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重点领域以及市场作用薄弱的环节,旨在吸引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科技创新策源和高端产业引领功能,为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提供坚实支撑。政府投资基金主要分为产业投资类基金和创业投资类基金。产业投资类基金需在产业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围绕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投资产业链关键环节及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助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创业投资类基金则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科技创新,重点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力量。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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