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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对创业投资类基金提高政府出资比例等,对产业投资类基金建立多元出资结构,以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基金应根据不同定位分类设置管理要求。其中,对创业投资类基金,可适当提高政府出资比例、放宽基金存续期要求、延长基金绩效评价周期,此举旨在推动创业投资类基金作为耐心资本,积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助力科技创新发展。而对产业投资类基金,则应建立多元出资结构,适当降低政府出资比例,以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进而聚焦支持重点产业关键环节和重点项目,推动产业升级。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无疑将为上海的基金投资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