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率先试行世贸<电子商务协定>,推动数字贸易发展
AI导读:
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方案,支持北京率先试行世贸组织《电子商务协定》,提出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探索无纸贸易应用便利化等多项措施,推动数字贸易发展。
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支持北京市率先试行世贸组织<电子商务协定>工作方案》,旨在推动世贸组织<电子商务协定>率先在北京市试行。方案提出,将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探索无纸贸易应用便利化,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完善国际贸易电子支付体系,优化数字消费环境,加强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管理,增强网络安全治理能力,持续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开放,提升电信市场公平共享,加强数字贸易国际合作等措施,助力数字贸易发展。
支持北京市率先试行世贸组织<电子商务协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推动世贸组织<电子商务协定>率先在北京市试行,制定本方案。方案提出多项措施,如促进国际贸易流程数字化,加强电子提单、电子仓单等电子可转让记录的应用,推动电子认证和电子签名的跨境互认,依托北京跨境电子合同签署平台保障跨境贸易交易信息安全等。
在探索无纸贸易应用便利化方面,持续推动纸质表格等贸易文件的全面电子化,加快北京“双枢纽”空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口岸系统集约化。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支持企业提前申报,进一步拓展其功能,加强京津冀三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为三地外贸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一体化协同应用服务。
完善国际贸易电子支付体系,持续便利外籍来华人员在北京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鼓励北京市在电子支付领域积极探索研究。同时,完善数据治理体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推动数据开放共享,促进数据跨境流动。优化数字消费环境,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完善在线消费者保护,加强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管理,增强网络安全治理能力。
此外,优化电信业务开放透明,持续扩大增值电信业务开放,提升电信市场公平共享。加强数字贸易国际合作,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支持北京市企业参与国内外技术标准制定,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国际经验交流合作,为境内外经营主体提供专业、高效的仲裁与调解服务。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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