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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发放数据券、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健全数创企业发现机制等,旨在降低治数用数成本,推动全国算力资源有序池化,为数字经济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9月26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这一举措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注入新动力。数字经济创新,作为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措施》提出,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发放“数据券”“算法券”,降低治数用数成本。此举旨在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平台生态圈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提供普惠性数据产品和技术工具。对面向数创企业发展需求,提供普惠便利数据服务的企业和行业可信数据空间予以重点支持,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同时,鼓励数创企业依托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平台开展数据资源登记,提升数据利用效率。

  《措施》要求,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落实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持续优化热点应用区域需求保障。通过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支持地方协同参与、共同建设,推动全国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这不仅能够打造集算力统筹监测、统一调度、弹性供给、安全保障于一体的新型算力网基础设施,还能引导各类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降低算力使用门槛,为数字经济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措施》称,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投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金融服务。通过强化创投资金引导,优化完善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同时,鼓励地方完善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服务体系,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切实加大数创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为数创企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促进其快速发展。

  《措施》还提出,健全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通过搭建数创企业培育库,遴选发现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数创企业分级分类入库,实行动态调整。各级数据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有针对性提供各类培育政策、开展精准服务。这一机制将有助于构建“政府+企业+创新+投资”四合一的专业化遴选培育体系,推动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不断涌现。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