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旨在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企业在新领域新赛道加速发展,涌现更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9月26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以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推动更多企业在数字经济新领域新赛道加速发展,数字经济崛起,涌现更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这一政策举措旨在强化数字经济根基,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是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场景创新、数据价值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具备高敏捷性和高成长性的企业,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实践主体。它们在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领跑者。

  《若干措施》提出,提升原始创新能力。鼓励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等推进联合创新,整合创新资源与服务向数创企业开放共享,加快重点产业领域专利池建设,强化产业链融通创新。同时,鼓励地方在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方面提供支持,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打造有利于数创企业发展的创新生态。依托数字产业集群,吸引创新资源,推动数创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优化投融资服务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数创企业需求提供金融服务。强化创投资金引导,完善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将培育数字经济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情况纳入考核。鼓励地方完善信用评价服务体系,构建符合数创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模型,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金融支持。在合规前提下,规范银行与投资机构合作,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促进银企对接,支持优质数创企业上市融资。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