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审议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强化老年群体保障与服务创新
AI导读:
北京市审议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细化探访关爱服务责任主体,增加“医办养”规定,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举办养老机构,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强化老年群体保障。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9月24日审议《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草案二次审议稿对重点老年群体保障、养老服务模式创新等方面内容作出新的规定。 如草案二次审议稿细化了探访关爱服务的责任主体和具体内容,由市、区民政部门建立健全特殊家庭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各类资源和力量,定期探访高龄独居等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安全防护、精神慰藉等服务。这些措施不仅体现了养老服务政策的深化,也切实回应了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 此外,草案二次审议稿在“养办医”的基础上增加“医办养”的规定,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举办养老机构,或者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服务站点,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这一创新模式有望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升级。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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