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新增专项债与专项贷款助力地方清欠工作提速
AI导读:
今年特殊新增专项债券累计发行规模超1.2万亿元,全国性商业银行专项贷款也陆续支持清欠工作。财政部释放“靠前使用化债额度”信号,专项债与专项贷款协同发力,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降低债务违约风险。各地积极调整预算,超额发行专项债券,银行提供专项贷款支持,共同推动清欠工作提速。
发挥“偿还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功能的特殊新增专项债券今年累计发行规模已超1.2万亿元,超出市场预期,成为清欠新利器(清欠新利器)。与此同时,全国性商业银行专项贷款支持清欠工作陆续浮出水面,这体现了三季度以来,财政、金融工具合力“清欠”速度明显加快。
当前财政部已明确释放“靠前使用化债额度”的政策信号,随着“专项债+专项贷款”协同发力模式逐渐成熟,未来企业现金流压力将进一步缓解,债务违约风险也将降低(债务风险降低)。
特殊新增专项债券“超额发行”,截至9月21日,地方政府发行未披露“一案两书”、主要用于地方化债与清欠工作的特殊新增专项债券已超1.2万亿元。
在福建武平县等地,专项债券被用于清理暂付款和解决拖欠账款。根据企业预警通统计,目前云南、湖南等8个省份已公示“发债清欠”的规模超千亿元。
相较于传统财政清欠手段,发行“清欠”专项债券在地方清欠工作中更具优势。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温来成指出,通过专项债券清欠,地方政府能将原本隐性的拖欠账款转化为显性政府债务,既规范了债务管理,又降低了短期偿付压力。
从操作方式看,“发债清欠”实行“白名单”管理,更加精准。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助理教授高宏宇透露,这种精准化、统筹化的操作模式,是常规财政资金分散拨付难以实现的。
在财政部安排的8000亿元基础上,各地调整预算并“超额发行”特殊新增专项债券。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副教授汪峰表示,此次“超发”是应对地方债务复杂局面的主动作为。
除了发债,多家全国性银行通过专项贷款支持地方清欠工作。7月以来,湖南、广西等地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陆续公布专项信贷支持案例,专项贷款主体主要是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等。
有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透露,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被纳入重点清欠主体范围,可通过使用专项债、专项贷款等资金来源加快清偿欠款,缓解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其中,专项贷款目前主要是国有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在做。
一段时间以来,各级政府部门密集召开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借助金融手段支持清欠。例如,湖北省红安县提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前提下,依法合规解决拖欠问题。
从目前多家银行已落地的清欠企业专项贷款案例看,上述专项贷款正是流动资金贷款范畴。大行人士解释,欠款是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应付账款,属于流动资金贷款的用途范围。
“流动资金贷款分为自主支付和受托支付两种方式,为了防范贷款主体将贷款资金挪作他用,银行都会按照受托支付的方式将贷款资金转给被欠款的企业,确保专款专用。”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月1日发布的公告称,中国银行已批准为维泰股份提供不超过9.8亿元的清欠专项贷款金额。在提款方式上,需在中国银行开立专项监管账户,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
不过,当前这类业务落地并不多,各地、各金融机构当前更多仍在探索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支持清欠的路径与模式。
不论是使用专项债还是专项贷款,地方清欠工作都在提速。9月12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视频调度会议,强调拓展多元化清偿渠道,确保完成清欠目标任务。
9月以来,多地召开会议部署加快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与此同时,地方“发债清欠”节奏仍在加速,截至9月中旬,当月特殊新增专项债券发行规模超2300亿元。
“今年新增专项债券可用额度已不足万亿,各地或集中用于发行特殊新增专项债券。”高宏宇告诉记者,年内置换债券发行接近尾声,“发债清欠”的认可度正在提升。
多位受访财政专家向记者强调,地方政府清欠的传统途径依然是通过财政预算统筹,这意味着做好缓释地方债务风险、改善财政收入,保障财政可持续性,将强化地方政府清欠能力。
财政部近期透露,明年将“靠前使用化债额度”,加快化债工作节奏,也将有利于推动地方政府偿还企业欠款。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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