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民航局印发《空中游览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跳伞飞行服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低空旅游市场,促进低空经济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的重要决策部署,促进空中游览、跳伞飞行服务等低空旅游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优化低空消费环境,民航局近日印发了《空中游览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和《跳伞飞行服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低空旅游作为新兴产业,正迎来政策红利期,为相关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空中游览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共计29条,分为总则、经营服务要求、监督检查和附则四章,重点对企业市场准入条件、空中游览的服务标准、价格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通过规范化管理推动提升空中游览服务运营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激发低空经济市场活力。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