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成果显著,“小快灵”立法解决实际问题
AI导读:
我国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达1.4万余件,新制定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超5000件。这些法规体现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其中“小快灵”立法更加注重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截至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已达1.4万余件,地方立法成果显著。其中,自2015年修改立法法,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以来,新制定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超过5000件,这些法规体现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条文明确具体,法规务实管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研究丰富立法形式,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这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各地在地方立法工作中重点推进“小快灵”立法,如湖南省的《常德市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条文精简,仅5条800余字,围绕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安全提供了完整的制度设计。
“小快灵”立法着眼于解决特定问题,因此更加注重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广东江门制定的《江门市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促进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题为促进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合作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具体明确的条文有效提高了法规执行效率,助力华侨华人深度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此外,针对粮食初加工企业用电问题,福建省在年初正式实施的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中明确规定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抓住了实践中政策落实难点。
噪声污染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病”。今年8月,《宁波市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规定(草案)》提请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定草案共14条,聚焦夜间施工噪声、室内装修扰民等反映集中的问题,清晰明确的规定,将有利于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所在。近年来,各地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把地方立法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和改革决策结合起来。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会同省政府启动了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立法工作,为强化汛前准备,提升汛情预报预警精准度,快速有效开展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此外,为“地方名片”立法也是亮点,如四川省的《四川省促进川菜发展条例》,每条都聚焦解决问题,有望推动产业发展大变化。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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