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释放利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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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北京城市副中心等10个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在技术、土地、人力资源、数据、资本等领域进行改革,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导读】国务院批准2年内开展10个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利好政策释放。
9月11日,国务院官网公布《国务院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在北京城市副中心、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合肥都市圈、福厦泉、郑州市、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重庆市、成都市等10个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批复》要求,方案实施以综合改革试点为牵引,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要素质量提高、生产要素畅通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释放,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支撑。
试点范围包括北京市通州区全域,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全域,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全域,安徽省合肥市全域及芜湖市无为市等多个地区,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全域,河南省郑州市全域,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全域,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等多个城市全域,重庆市全域,以及四川省成都市全域。
从改革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技术要素、土地要素、人力资源要素、数据要素、资本要素等领域的改革发展上,全面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同时,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因地制宜的差异化安排。例如,北京城市副中心试点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支持金融标准认定机构及国际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
《批复》要求,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新业态新领域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及时跟踪评估试点效果、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总结提炼制度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力求抓出改革成效。
此前,国务院总理李强于8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在全国部分地区实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指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持续用力推进改革,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会议表示,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试点,引导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加快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要做好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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