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AI导读:
广西应急管理厅印发安全生产涉企行政检查实施细则,规范检查行为,提高检查质效和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与企业运营和谐共进。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日前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涉企行政检查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强化精准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检查质效和安全监管水平。此细则的实施,旨在优化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安全生产与企业运营的和谐共进,为广西的经济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实施细则明确,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应急管理部门检查人员在入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检查前,应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报单位负责人审批,检查时主动出示行政检查通知书和执法证件,单次入企检查总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检查人员应当接受被检查人的核验、评价和监督,实现双向互动,逐步提高行政检查服务企业水平,这样的举措无疑将提升监管效率,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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