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与上海海事局实施“一箱制” 新能源汽车出口效率大幅提升
AI导读:
9月8日,搭载出口波兰新能源汽车的“江海通189”轮启航,标志着长江海事局与上海海事局“一箱制”运输模式实施。该模式缩短集装箱在港时间,降低运输成本,提升物流效率,未来将扩展至其他货物。
9月8日1时许,在芜湖港朱家桥港区码头,搭载着出口波兰的125个集装箱375辆新能源汽车的“江海通189”轮启航开往上海。这是长江海事局与上海海事局实施“新三样”货物水水中转“一箱制”运输模式后启航的首艘集装箱船舶,标志着长江干线和长三角“新三样”船载集装箱货物水水中转迈入新阶段,实现了高效运输。新能源汽车作为‘一箱制’运输的重点货物,其出口效率大幅提升。
9月5日,长江海事局与上海海事局在江西九江签订合作协议,商定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等货物通过集装箱出口时统一申报并“一箱到底”。即在长江干线通过集装箱运输“新三样”货物时,将原来需向始发港和中转港分别申报,转变为仅需向始发港申报。同时,将货物查验前置到装箱环节,实施始发港和中转港结果互认,减少重复申报、开箱检查,缩短出海周期,促进企业降本提质增效。这种运输模式不仅提升了物流效率,还降低了企业成本。
据长江海事局介绍,“一箱制”实施以后,集装箱在港时间可缩短35%,每年为企业降低运输成本超亿元。这一举措不仅优化了物流流程,还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未来,条件成熟后,将进一步把这一运输模式扩展至其他货物,形成长江干线为主轴、上海港为枢纽的无缝衔接的水运网络,为更多货物提供高效运输服务。
据统计,今年以来,通过长江干线四川至江苏段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样”货物运输增势迅猛。其中,新能源汽车累计出口38.6万辆,同比增长167%;锂电池集装箱出口2.37万标箱,同比增长110%。这一数据充分显示了“一箱制”运输模式的成效和潜力。(记者李思远)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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