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社保基金国有股权税收政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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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9月2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明确相关税收政策,包括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等,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央广网北京9月2日消息(记者宓迪)据财政部官网,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旨在支持社保基金国有股权运作。社保政策下,一是对承接主体在运用划转的国有股权和现金收益投资过程中,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这一举措将减轻企业税负。二是将转让划转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三是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承接主体应缴纳的印花税。四是对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以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应缴纳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五是明确了承接主体的范围,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等。六是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缴税款符合规定的可退还。
(文章来源:央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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