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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和中秋节连放8天假,用人单位月工资支付日在假期内的可提前发工资。同时,明确了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包括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工作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不同支付比例,保障劳动者权益。

暑假结束,今年最后一个长假即将到来,国庆节和中秋节连放8天假,这无疑为忙碌的工作生活带来一丝慰藉。小伙伴们请注意,一个关乎工资的重要信息来了:用人单位月工资支付日在10月1日至8日的,工资可以提前发,这些人,可提前发工资,是不是很期待呢?

2025年放假安排显示,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支付遇节假日需提前,这一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节假日也能及时获得劳动报酬。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灵活多样,满足不同需求。

加班费怎么算?这是许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需按一定标准支付工资。如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更是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确保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也应根据上述原则支付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支付相应工资。不过,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来源:人民网综合中国政府网、人社部网站等(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