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发布: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创新城市规划新路径
AI导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强调城市规划需立足新发展阶段,实现系统性突破。当前城市发展转向存量提质增效,需构建适应新阶段的城市规划制度体系,注重集约高效、安全便民和全周期管理。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发布,强调城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这一政策为城市规划指明了方向。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发展的蓝图,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系统性突破。
当前,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城市发展也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然而,现行的一些城市规划政策、法规和标准,是在城市快速扩张时期形成的,已不适应存量提质增效的发展需要。为此,就需要积极研究构建一套与城市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城市规划制度体系,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据《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及国家统计局公开的数据,在2002至2022年这20多年间,全国主要城市的建成区面积普遍实现了倍数级扩张。但城市扩张过程中,也存在基础设施不健全、外表光鲜内里弱的现象。比如,遇到大雨就会成一片泽国,甚至造成较大的人员和财产损失。这不符合新时代城市建设发展的要求。因此,《意见》明确,要全面摸清城市房屋、设施、土地等资产资源底数,优化产权归集、整合、置换和登记政策,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增强城市的内涵式发展。
《意见》在增强城市安全韧性上提出了四项具体要求,包括加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水平、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等。同时,在便民利民方面,要科学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城市环境,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此外,当前我国城市建设已经进入“三分建、七分治”时期,全周期治理在城市工作中的分量越来越重。因此,要把全周期管理方面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理念,从源头上去防范问题的发生。今年5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也明确,要坚持系统观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在城市规划方面,应鼓励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公众广泛参与城市规划全过程,为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治理模式提供群众基础,共同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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