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残疾人就业,共创经济社会美好未来
AI导读:
促进残疾人就业意义重大,全国持证残疾人数超3800万。“十四五”期间新增残疾人就业231万人,但就业仍面临挑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方案强化保障,让残疾人自立自强,呼吁消除偏见,为其创造便利就业条件。
促进残疾人就业,让残疾人群体也能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不仅是民生福祉的关键,更是公平正义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也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就业(关键词1),让残疾人群体也能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意义深远。
“除了看不见,我什么都能做。”全国自强模范黄莺的这句话,令人动容。她是一位盲人,也是一位致力于残障课题研究的博士生。对像黄莺这样的残疾人而言,拥有一份合适的工作,不仅能够实现自我价值,也是回报社会的重要方式。民政部数据显示,全国持证残疾人数已超3800万,残疾人就业机会(关键词2)的创造迫在眉睫。
为残疾人营造更好的就业环境,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的应有之义。这些年,不少地方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积极整合资源、拓展渠道。据统计,“十四五”期间,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累计达到231万人,超217万人次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滚动实施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残疾人就业政策(关键词3)持续优化,三年间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就业率提升4.8%。
不可否认的是,残疾人就业仍面临挑战。比如,如何帮助他们找到与自身技能相适配的岗位,如何保障他们享有与健全人同等的培训机会。残疾的种类繁多,包括肢体、视力、听力、智力等残疾,不同残疾类型和等级适宜从事的工作不同。帮助残疾人群体实现就业梦想,要对不同岗位进行个性化改造。例如,针对肢体残疾者,企业可以为其提供远程办公或轻体力岗位。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进一步强化岗位挖潜、服务支撑、培训赋能和权益保障。当岗位设置兼顾不同残疾人群体的能力特点,残疾人才能更好地自立自强。客观来讲,残疾不可避免地会给工作生活带来不便,关心这一特殊困难群体,是一个社会富有温度的表现。也应当看到,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渴望被平等对待,残疾人平等就业(关键词4)应得到更多关注。
让我们消除偏见,敞开大门,为残疾人群体就业创造更多便利条件,成就精彩人生。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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