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院揭露新能源投资骗局,监管与投资者需双管齐下
AI导读: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宗借投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之名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例。监管部门需从项目审核等方面发力,投资者也应增强风险意识,避免盲目跟风。
利用新能源、光伏等新兴产业设计骗局;谎称与知名企业、高校合作;打着国家政策旗号炒作“高大上”的概念……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宗借投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之名,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该案例中,诈骗者通过新能源投资骗局、虚假合作宣传等新型诈骗手段,欺骗性强、波及范围广、社会危害严重。对此,相关监管部门需从项目审核、资金监管和违规打击三方面精准发力,强化项目准入与真实性审核,推行募集资金银行托管机制并跟踪资金使用,防范挪用风险;同时,应加大对虚假宣传、高回报承诺等行为的查处与曝光力度。投资者也需增强风险意识,主动核实企业及项目信息,理性分析盈利模式可行性,警惕脱离实际的高收益宣传,避免盲目跟风投资,以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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