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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跨境融资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提升融资规模上限,吸引全球金融资源支持我国绿色低碳发展。

  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记者刘开雄)记者21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决定在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转型低碳项目。这一举措旨在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绿色升级,吸引更多国际资本支持可持续发展。

  这16个省市分别是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覆盖了我国经济最活跃的地区,为绿色外债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实施空间。

  据了解,试点政策主要针对境内非金融企业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且专项用于支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相关规定条件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该政策通过优化融资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

  试点政策允许这类项目更少占用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从而扩大投资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企业的跨境融资规模上限,同时相关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提升绿色外债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有利于吸引全球金融资源向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有序聚集,加速我国经济的绿色转型进程。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