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披露“新三样”领域骗税案,涉锂电池等
AI导读:
8月18日,税务总局公布两起“新三样”领域骗税案,涉及锂电池等,骗税金额超1亿元。企业违规骗享税费优惠,破坏税收环境,税务总局将依法治税,维护税收公平。
8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布一起“新三样”领域犯罪团伙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案件,骗税金额超1亿元。
经查,2019年至2022年,林嘉阳为首的骗税团伙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操控深圳市道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从上游虚开团伙控制的新能源公司取得品名为“铅酸蓄电池”的虚开发票后,虚构生产加工假象,将不能退税的“铅酸蓄电池”,以可退税的“锂电池”名义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1.49亿元。
2023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规,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1.49亿元,并处1倍罚款。2025年4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主犯林嘉阳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万元;其他18名涉案人员因犯出口骗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
除此之外,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江西南氏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骗享税费优惠案件。
经查,2021至2023年,该公司通过扩大研发人员范围,将非直接从事研发工作的人员工资费用668.22万元纳入研发支出进行申报,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费优惠。同时,该公司还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最终宜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规,对其依法作出追缴税费、罚款共计571.9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并依法加收滞纳金。
上述两起被曝光案例,均涉及锂电池这一“新三样”(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领域,而这也是税务部门首次公开披露该领域的违法案件。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国家对“新三样”领域实施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有力支持了相关经营主体快速发展。然而,少数“新三样”领域经营主体在本身缴税较少的情况下,仍违规骗享税费优惠甚至偷税骗税,既违背了税费优惠激励创新发展的初衷,又破坏了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还助长了低价低效无序“内卷”竞争,加剧产能过剩,破坏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认为,国家的优惠政策是为了让企业有更多资金投入研发、提升品质,部分企业却利用优惠政策偷骗税款让税收成本外部化,严重影响了公平竞争,不仅扰乱了经济税收秩序,更成为了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绊脚石”。
前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依法治税,依法严肃查处以损害税收公平为代价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让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红利”流向真正专注于技术创新、品质提升的企业,坚决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坚决防止税收成本外部化,坚决抵制低价无序“内卷”竞争,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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