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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长邹澜撰文称,将完善制度体系支持动产融资业务创新,明确动产和权利担保类型范围及法律效力,坚定市场主体创新信心,促进担保物范围扩大。

  央行副行长邹澜在《中国金融》杂志撰文指出,将致力于完善制度体系,以进一步推动动产融资业务的创新发展。尽管《民法典》在动产和权利担保制度方面已取得显著进步,但实际操作中仍面临挑战,如纳入统一登记的其他动产和权利担保类型范围尚存模糊,部分创新型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的法律效力也有待进一步明确。为此,央行将不断完善我国动产担保法律制度体系,明确相关规则,以坚定市场主体的创新信心,并促进担保物范围的持续扩大。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