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通报女司机亮证逼迫让道事件处理情况
AI导读:
2025年8月3日,防城港市发布女司机亮证逼迫让道舆情通报,对相关违规违法和失职失责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整改,现将处理情况通报。
情况通报
2025年8月3日,防城港市发布“女司机亮证逼迫让道”舆情情况通报后,调查组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调查和处理问责。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处理情况
(一)侯某某,钦州市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员工,因冒用其丈夫黎某的行政执法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二)黎某,上思县某镇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士,因未妥善保管个人行政执法证,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党委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自治区司法厅收回并注销其行政执法证。
二、相关公职人员处理情况
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处分批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一)杨某鹏,防城港市公安局江山边境派出所民警,沟通表达不够规范严谨,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党委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二)王某顺,防城港市公安局江山边境派出所民警,制作法律文书不够严谨细致,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党委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三)黄某杰,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对法律文书审核把关不严,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党委对其给予诫勉处理。
(四)唐某武,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副局长,履行值班领导责任不到位,防城港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五)肖某春,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防城边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对所辖江山边境派出所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党委对其给予问责,予以通报。
(六)韦某,防城港市防城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局长,对该局办理的案件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不到位,防城港市纪委对其给予问责,予以通报。
此前,防城港市公安局已对该局宣传科接听记者来电出现不当行为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三、相关单位整改情况
我市公安和边境管理、消防救援等相关责任单位,已分别向其上级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整改,更好提升服务群众的质效。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防城港市委市政府调查组
2025年8月16日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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