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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保障被惩戒对象基本生活需求,提醒公众提高防范意识。

北京商报讯(记者岳品瑜 董晗萱)近日,公安部携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简称《惩戒办法》),并将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生效。11月26日,公安部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详细通报了《惩戒办法》的相关内容。

关于金融领域的惩戒举措,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杨青指出,对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金融惩戒,是联合惩戒中的关键一环。依据《惩戒办法》,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对公安机关认定的惩戒对象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限制其名下银行账户及数字人民币钱包的非柜面出金功能,限制其支付账户业务,以及暂停为其新开支付账户和实名数字人民币钱包。同时,这些被惩戒对象的信息将被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值得一提的是,《惩戒办法》在确保有效惩戒的同时,也兼顾了适度性与人文关怀。在惩戒期间,被惩戒对象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了保障,如代扣代缴税款、社保费用、水电煤气费等仍可正常办理。此外,他们还可以开立功能受限的银行账户,从而避免惩戒措施对其生活造成过大影响,保障了其基本权益。

杨青特别提醒公众,要提高警惕,切勿将自己的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数字人民币钱包出售、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也不要将收款码用于接收或转移不明来源的资金。同时,要避免为他人提供网上银行U盾、动态验证码等实名验证帮助,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来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让我们携手共建“识诈反诈”的社会网络,共同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国家安全。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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