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助力税制完善
AI导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该条例细化了增值税法规定的税制要素,为增值税法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同时有利于厘清征管模糊地带,提升征管效率。专家建议优化征税对象界定,关注新业态相关争议。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24年全国增值税收入约6.57万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8%。
实施条例对增值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等税制要素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教授表示,实施条例的出台一方面可以使纳税人感受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也可以使税务机关执法有据,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的效能。
据悉,实施条例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等六章57条内容,为增值税法顺利实施提供保障。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税务系副教授郝晓薇表示,稳定框架能确保法律与条例、政策间的衔接顺畅,降低征纳双方的合规成本与操作难度,提升征管效率。
记者注意到,实施条例总则对增值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等税制要素进行细化和明确,有利于厘清征管模糊地带。李旭红表示,实施条例的颁布进一步结合立法变化、税制原理、征管实际,细化明确征收管理具体规定,有利于规范征纳双方关系,便利纳税人执行。
郝晓薇建议,征求意见稿的一些相关表述还可以进一步优化,比如实施条例中,关于征税对象的界定可以更加明晰,同时可以加大对数字经济的呼应。李旭红表示,增值税立法及实施条例的颁布巩固了增值税的主体税种地位,为国家财政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郝晓薇认为,在新业态方面,面对不断变化的经济发展态势和新业态的涌现,相关规定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仍显得尤为必要。因此,应在后续征求意见过程中特别关注新业态有关争议及处理建议。(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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