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发布
AI导读:
财政部等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明确支持范围、贴息标准及贷款经办机构。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可享贴息,政策到期后或延长。
财政部8月12日消息,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关于支持范围,方案明确,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贷款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贷款经办机构可通过贷款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贴息范围涵盖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重点领域消费。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
关于贴息标准,方案提出,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贷款本金计算),且最高不超过贷款合同利率的50%,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贷款合同利率需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的全部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一家贷款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此外,关于贷款经办机构,方案明确,一是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二是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三是5家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发放机构,包括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鼓励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他经营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扩大政策覆盖面。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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