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零售药店8月1日起执行重点管控药品登记报告制度
AI导读: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告知书,自8月1日起,全市零售药店将严格执行销售重点管控药品登记报告制度,涉及47种药物,购药时需实名登记并填报个人信息,旨在加强疫情防控管理。
据“佛山发布”微信公众号8月4日下午发布的消息,日前,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零售药店销售重点管控药品登记管理的告知书》,明确自8月1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将严格执行销售重点管控药品登记报告制度,此次共涉及47种药物,旨在加强疫情防控管理。
告知书指出,依据佛山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即日起,全市零售药店需严格执行该制度。
本次实名登记管理的药品主要针对治疗基孔肯雅热相关症状,购药时需配合扫码实名验证并填报个人信息。有相关症状或被蚊虫叮咬史者,请主动告知药店人员。对于不便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家属或药店人员将提供协助。药店将提高效率,减少等候时间,并严格保密购药人信息,仅用于疫情防控。
目录显示,重点管控药品包括(复方)感冒灵、小柴胡颗粒、连花清瘟胶囊等常见药物。
需实名登记销售药品目录如下: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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