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利厅原副厅长周从启受贿案一审宣判
AI导读:
2025年8月1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周从启受贿一案,周从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2025年8月1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周从启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周从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3年,被告人周从启利用担任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贵州省水利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公司和人员在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扩界扩能、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司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229余万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周从启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鉴于周从启部分犯罪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检举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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