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最高法等发布关于办理帮信罪等刑事案件意见,明确坚持宽严相济,对未成年人等依法从宽处理,对组织性帮信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同时严惩行业“内鬼”,强化综合治理。

  新华财经北京7月29日电 (记者刘硕、齐琪)明知对方搞电诈仍向其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等,“刑不刑”?未成年人等成了电诈“帮凶”,怎么处理?……最高法等发布意见,提醒公众谨防帮信罪。

  坚持宽严相济确保罚当其罪

  帮信罪是刑法新增罪名,近年来围绕电信网络诈骗形成黑灰产业链,帮信犯罪成为重要一环。当前帮信犯罪被告人呈现“三低一高”特点,特别是未成年人等群体涉案问题突出。

  针对上述情况,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坚持宽严相济,对于未成年人等,依法从宽处理。但“依法从宽”绝不是“一放了之”。

  一起案件中,在上海某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的被告人高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组织在校生等向他人出租银行卡。

  三人归案后,高某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检察机关依法对另外两人分别作出相对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该宽则宽,当严则严!意见明确,对于组织性等实施的帮信行为,以及帮信犯罪的组织者等,依法从严惩处。

  突出“综合认定” 防止“一概而论”

  当前帮信犯罪打击治理难度日益增大,帮信犯罪职业化、跨境化特征明显。实践中,还存在法律适用等问题。

  在帮信罪的认定中,判断行为人是否“明知”等是定罪量刑的关键。“两高一部”意见提出,综合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帮信罪。

  严惩行业“内鬼” 强化综合治理

  薛某是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某分公司站长,却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协助电诈人员办理电话卡,成为“内鬼”。法院在对薛某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同时,还作出禁止其从事通信运营类相关工作的处罚。

  打击治理帮信及相关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此次发布的意见,要求人民法院等在办案过程中发现金融机构等存在系统性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制发司法建议书等,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落实监督。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