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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意见,加大乡村振兴金融资源投入,包括粮食安全、金融帮扶、富民产业、乡村建设及治理等方面,健全农村金融改革体制,创新投融资机制。

新华财经北京7月24日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包括增强粮食安全金融保障、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果、深化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提升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强化金融赋能乡村治理质效等。同时,强调要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颁证等管理制度,扩大抵押融资覆盖面。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

《意见》具体措施包括加大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投入,深化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金融服务,加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供给,优化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金融服务等。此外,还将持续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果,深化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支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升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拓展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金融服务,强化金融赋能乡村治理质效,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加强政策保障和组织推动。

附件为《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全文,详细阐述了各项政策措施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路径,旨在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