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文 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金融资源投入,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并强化政策统筹协调与宣传推广监测评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大乡村振兴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包括增强粮食安全金融保障、持续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果、深化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提升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强化金融赋能乡村治理质效等。同时,要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颁证、抵押登记等管理制度,扩大抵押融资覆盖面。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意见》强调,优化完善金融供给机制,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立足职能定位,加大对乡村全面振兴重点领域中长期信贷支持。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发挥资金、科技等优势,加强对县域支行的信贷资源倾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授信用信管理,科学、合理确定授信额度,明确用信标准、优化用信流程、提高用信效率。同时,强化政策统筹协调,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做好宣传推广和监测评估,建立健全乡村全面振兴贷款监测体系,开展重点领域的统计,加强分析和情况反映。优化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共享运用。及时总结金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创新做法,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政策、产品的宣传解读,全面反映金融支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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