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免关税及海关监管新规发布
AI导读:
海关总署发布新规,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规定鼓励类产业企业在自贸港加工增值达30%以上的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同时,发布海关监管办法,规范自贸港海关监管,建立智慧监管体系,加强跨部门合作。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8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该办法规定,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贸港加工增值达30%以上的货物,从自贸港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办法还明确了鼓励类产业企业定义、加工增值计算方式、备案流程及海关监管措施等。此外,海关总署还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监管办法》,规范自贸港海关监管,建立智慧监管体系,加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合作,实现跨部门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监管联动、执法互助。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