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会议:强化核电安全监管与监测标准实施
AI导读:
7月23日,生态环境部部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浙江金七门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及3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强调核电安全监管与监测标准实施的重要性。
7月23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审评情况和建造许可证申请审评监督情况、《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3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以下简称3项标准)。
会议强调
要始终坚持核安全是核电发展的生命线,以严格监管促进高水平安全。要结合项目设计特点加强建造阶段核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营运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等落实核安全责任,有效运转经验反馈体系,确保核电工程高质量建设。要加强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营运单位落实监管要求,确保核电厂建造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标准。
会议指出
3项标准涉及环境空气非甲烷总烃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水质丙烯酰胺分析方法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方法,对有效支撑相关生态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要做好宣传解读与技术培训,抓好监测标准实施,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于会文、郭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廖西元,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董保同、李高,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任勇出席会议。
驻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机关各部门、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文章来源: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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