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云南省七部门联合印发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明确预收费周期、押金及会员费收取上限,旨在规范收费行为,保护老年人权益。

  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云南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试行)》,明确预收费基本规则、管理、银行存管等内容。其中提到,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一规定有助于规范养老机构的收费行为;对单个老年人一次性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此举旨在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收取会员费的,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会员费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养老服务费的12倍,这进一步强化了养老机构预收费的监管力度。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