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发文: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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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提出12条措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从降本增效等多方面优化管理与服务,促进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持续深耕。
新华财经北京7月18日电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等7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旨在多举措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以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通知》详细提出了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的12条具体措施,这些措施从降本、增效、拓源、提质等多个维度出发,全面优化了再投资的管理与服务流程。
具体而言,《通知》聚焦于强化项目服务保障、优化土地要素配置、简化再投资新设企业的办理流程、便利外汇资金的使用、畅通相关融资渠道、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及实施并落实一系列支持政策,旨在多维度促进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的持续深耕与长期发展。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各项鼓励措施的适用情形,并对推动开展外资企业境内投资信息报告试点、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优化促进外商投资的评价方式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以进一步提升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的便利性和效率。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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