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制药IPO遭北交所问询 聚焦12大核心问题
AI导读:
7月16日,北交所就天康制药IPO申请下发首轮审核问询函,涉及持续盈利能力、相对于控股股东独立性、经营合规性、大额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等12大问题,引发市场关注。
据北交所官网信息,7月16日,北交所就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制药”)IPO申请下发首轮审核问询函,涉及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相对于控股股东独立性、经营合规性、大额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等12大问题。

▍为国内知名养殖企优质动物疫苗供应商,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天康生物,
招股书显示,天康制药主要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和服务业务,产品线涵盖猪用疫苗、反刍用疫苗、禽用疫苗、检测试剂等。公司控股股东为深交所上市公司天康生物(002100.SZ),其持有公司1.5亿股,持股比例为58.94%。
市场地位方面,天康制药拥有优质客户群体,已与国内大型养殖企业如牧原股份(002714.SZ)、温氏股份(300498.SZ)等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已成为国内知名养殖企业的优质动物疫苗供应商。
▍政府招标收入占比近50%,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风险?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公司营收、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平均下滑幅度约70%。公司销售模式分为政府招标采购和市场化销售,报告期内,政采模式收入占比近50%。
北交所请天康制药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波动、净利润和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业绩大幅下滑风险,公司针对业绩下滑采取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书显示,公司一季度业绩继续下滑。天康制药在招股书中解释说,公司2025年一季度业绩下降,主要受部分省份政采招标较上年同期延迟等因素综合影响。2025年二季度以来,公司经营业绩已较2025年一季度环比明显改善。
▍技术先进性及市场地位:未形成一类新兽药注册证书原因?
根据申请文件,2024年,纳入强制免疫品种的疫苗中,公司主要产品市场排名靠前。2023年,全行业实现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162.76亿元。公司新兽药注册证书均为二类或三类,拥有国家高等级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P3)认证。
北交所请公司说明主要产品所处领域的技术发展趋势、产品迭代特征,公司应用技术为行业通用技术还是独创技术,未形成一类新兽药注册证书的原因,是否存在被前沿技术替代、淘汰的风险等。
▍相对于控股股东的独立性:控股股东58项商标能否确保让公司长期使用?
根据申请文件,公司控股股东天康生物系上市公司。公司13项新兽药注册证书的研制单位仍登记为天康生物。天康生物持有并授权公司独占地无偿使用主要元素为“天康制药”的58项商标。
北交所请公司说明新兽药注册证书“研制单位”的法律含义,使用前述58项商标的产品收入、净利润及占比情况,是否属于公司核心商标,是否对公司资产完整性和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等。
▍毛利率变动合理性,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其中技术及转让服务毛利率接近100%,检测试剂及设备毛利率波动较大。
就毛利率下滑,北交所请公司结合销售单价、单位成本及构成,量化分析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原因,说明政采模式毛利率持续增长且与直销、经销模式毛利率变化趋势相反的合理性等。
▍大额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
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应收票据账面余额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
北交所请公司说明不同类型客户的收入确认时点、付款条件、信用政策、结算方式,报告期内实际执行情况,分析各期应收账款余额较高且持续增长的合理性等。
▍存货真实性及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
就存货真实性及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北交所请公司说明原材料、周转材料余额持续下降的原因,存货周转率低于可比公司的合理性,各类存货的库龄结构、周转情况、跌价计提比例等。
▍多个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根据申请文件,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52,695.13万元,其中兽用疫苗研发和生产扩建项目募资12,798.35万元,布鲁氏菌病疫苗改扩建项目募资10,494.24万元等。

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截图,来源:天康制药招股书
北交所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内圆支二联疫苗、布鲁氏菌病疫苗销售具体情况,报告期内各产品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原因,各投资项目的构成、明细及测算依据等。
▍关于员工持股平台核查及股份质押,是否存在股权代持?
根据申请文件,天山荣康和天山吉康为员工持股平台,天山荣康将其所持5.3757%股份质押给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北交所请公司说明除股份质押部分外员工持股的出资来源情况,并结合分红流向说明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天山荣康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行权或强制处分的可能性等。
▍去年频现董监高人员变动,是否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发行上市?
根据申请文件,2024年度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多名董事、监事发生变动。请公司说明最近24个月内董监高人员变动人数及比例,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影响发行上市条件等。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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