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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5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方案,新增商保创新药目录,聚焦高创新、高临床价值药品,助力多层次用药保障,推动创新药入院使用。

  7月1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5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等多份文件,相关目录从7月11日起开始接受申报。

  按照《工作方案》,5年内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或治疗罕见病的独家药品,可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今年首次新增的商保创新药目录,聚焦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的药品,助力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

  一位医疗产业分析师表示,此次文件与征求意见稿内容基本一致,主要差异在于明确了申报时间。纳入商保有利于创新药入院使用,创新药可借助医保或商保提升销量,进入商保目录的药品亦可进入医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计入基本医保自费率指标等范围,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范围内的创新药应用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安排规定了创新药在DRG付费中除外支付,将创新药纳入商业保险目录,并对其实施DRG除外支付,是件十分有益的事情。

  上述医疗产业分析师也表示,这些安排均为推动创新药进入医院使用的有效举措。未来,创新药的发展路径将形成新的增长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在申报阶段,基本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同时申报,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意愿选择。在评审阶段,基本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评审同时进行。

  《常用问答》还明确,商保创新药目录推荐商业健康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参考使用,基本医保不予支付。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商保创新药目录的遴选原则,基本不存在同一药品同时入选基本目录与商保创新药目录的可能性。假设某企业的产品出现双重入选的情况,则可能需要在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目录中二选一。

  对企业来说,入选商保创新药目录更有利,还是入选基本医保目录更有利?该人士表示,目前来看,对于价格高于医保设定标准的产品,纳入商保目录是利好。至于其他产品如何选择,需要结合商保的发展情况来决定。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