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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警惕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风险。不法机构通过混淆概念、不实承诺等手段诱导消费者,持牌机构正通过多维度措施强化风险防控,保护消费者权益。

  中经记者郑瑜北京报道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警惕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金融监管总局提到,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混淆概念、不实承诺、隐瞒风险等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不仅带来经济负担,还可能陷入法律纠纷。

  上述风险提示也给行业机构敲响警钟。记者了解到,随着监管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要求提升,机构方也面临着在此方面加强投入的压力。市场参与机构在探索通过多重手段强化风控,平衡业务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三大套路设局:混淆概念、虚假承诺与隐瞒成本

  金融监管总局明确指出,不法机构诱导网络贷款的套路集中于三大类。混淆概念误导签约,利用言语误差误导消费者;不实承诺诱导贷款,通过欺诈性承诺、夸大效果等引诱消费者;隐瞒贷款实际成本,只宣传较低的表面利率,不披露较高的实际利率。

  记者注意到,当前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起审结案例直观展现了此类套路的运作链条。

  持牌机构消费者保护升级

  应对更加明确的监管要求,持牌消费金融机构也正通过多维度措施强化风险防控,补齐业务短板。比如在教培场景采用“白名单”机制,通过签约弹窗提示场景金融提示、联合警方发布反诈案例等方式,强化消费者教育。

  金融监管总局针对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套路,为消费者提出了以下具体建议:宣传内容辨仔细、机构资质需核实、合同条款看清晰、个人信息要保密。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