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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通知,自2025年7月6日起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在政府采购中采取限制措施,明确限制对象及比例要求,确保采购公平与合规。

  人民财讯7月10日电,财政部发布《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采取相关措施的通知》政策问答,该通知自2025年7月6日起正式施行。现就相关热点问题作出详细解答:

  《通知》明确限制对象为欧盟企业,若欧盟企业提供的产品产地为欧盟,则需遵守50%的比例限制。同时,对于欧盟企业在域外其他工厂生产的产品,若参与中国政府采购,是否受限制也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具体而言,对于4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医疗器械政府采购项目,欧盟企业将被排除在外。非欧盟企业若产品含自欧盟进口的医疗器械,其金额占比不得超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0%。判断依据为产品进口报关单上的原产国。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