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措施,对组织或承接不合理低价游、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和导游,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规定相应失信惩戒措施。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其中明确提出,对于组织或承接“不合理低价游”,存在欺客宰客、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若旅行社因被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而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在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3年内也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对于存在承接“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强制诱导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导游,同样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受到吊销导游证行政处罚的,将不得再次申领导游证,并被依法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