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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提供资金、信贷、债券发行等多方面支持,并探索优化审批制度,加强用地用海要素保障。

  人民财讯7月8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各地区提供资金支持,包括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政策性银行也将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此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零碳园区建设,并鼓励园区引入外部人才、技术和专业机构,以服务企业的节能降碳改造、碳排放核算管理等工作。同时,探索对零碳园区多能互补项目实行“一个窗口”审批制度,创新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模式,并加强相关用地用海要素保障。

(文章来源:人民财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