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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通知,将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成熟的77条措施复制推广,聚焦服务贸易、货物贸易等7方面,带来制度型开放红利,如降本增效、提升获得感、促进金融开放等,推动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水平提升。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7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

  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介绍,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80条措施。经过一年多的先行先试,80条措施已基本落地,形成了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为用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国务院印发《通知》,将试点成熟、成效显著的77条试点措施向其他自贸试验区或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

  据悉,77条试点措施主要聚焦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等7个方面,将带来制度型开放红利,如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促进金融开放等。

  商务部将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试点措施落地见效,在更大范围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充分释放制度型开放红利。

  数字贸易创新进一步提速

  上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伟说,《方案》印发以来,上海全力推动80条试点措施落地见效,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提升,数字贸易创新进一步提速,“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制度型开放红利进一步释放。

  聚焦航运便利化,优化国际中转集拼运作模式,带动洋山港国际中转集拼货物比例提升。推动建设国际再保险交易中心,出台全国首部专门规范保税维修的地方性法规。上海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措施中,数字领域的措施丰富,制定金融、贸易、航运三个领域的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

  推动货物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不断提升

  数据显示,今年1—5月,上海自贸试验区进出口总值超9000亿元。海关总署强化关地协同合作,配套做好信息化系统建设,在推动货物贸易便利化、自由化水平不断提升方面,海关试点对在境外已实施检疫处理的水果简化境内检疫措施,推动降低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加注成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