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复制推广
AI导读:
国务院印发通知,将自贸试验区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涵盖贸易投资、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旨在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将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其中,34条复制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43条复制推广到全国。
7月4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点成效及复制推广有关情况。会上指出,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既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有力举措,也是以开放促合作、促共赢的实际行动。通过规则对接,上海数字贸易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2024年上海数字贸易进出口达到1095.3亿美元,同比增长4.9%,规模占全国的30.1%。
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已经累计复制推广了379项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成果。商务部还将与各地方、各部门一起,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验。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和上海市,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继续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推动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各项试点措施
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孟华婷指出,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各地立足战略定位、结合产业优势和基础条件,因地制宜推进复制推广工作,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各项试点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以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
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指出,这次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除了贸易投资等领域的措施外,还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改革、劳动者权益保护、国有企业改革、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措施,有36条,占比近一半。这些措施将有力推动相关领域深化改革,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压茬推进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试点
唐文弘介绍,商务部坚持“由易到难、梯次推进,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压茬推进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试点方面的工作。截至目前,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已进行过两批试点,下一步,商务部还将与各地方、各部门一起,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验。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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