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
AI导读:
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表示,国务院印发通知,将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成熟的77条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涵盖服务贸易、货物贸易、数字贸易规则等多个方面。
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4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为用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经过充分评估论证,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将试点成熟、成效显著、风险可控的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其中,34条复制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43条复制推广到全国。
唐文弘介绍,77条措施主要聚焦7个方面:一是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包括8条措施;二是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包括12条措施;三是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包括15条措施;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包括8条措施;五是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包括15条措施;六是推动"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包括13条措施;七是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包括6条措施。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地方、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地制宜抓好贯彻落实,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试点举措落地见效,在更大范围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充分释放制度型开放红利。"唐文弘说。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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