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复制推广国际经贸规则试点经验.
AI导读:
7月3日国务院发布通知,要求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点措施的复制推广,以释放制度创新红利,推动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7月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先行先试,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经过一年多的试点试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了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含金量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通知》称,为用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现就做好复制推广工作发出通知。
《通知》明确提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做好复制推广工作,充分考虑实际情况,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试点举措,做好与其他改革开放试点措施的相互协调、相互衔接。要全面准确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确保复制推广工作取得实效。
自贸试验区作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最前沿平台载体,在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
国务院总理李强6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
会议指出,要用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要因地制宜做好复制推广工作,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试点举措,做好与其他改革开放试点措施的相互协调、相互衔接。
在商务部6月19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202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点,一年多以来,80条试点措施已经基本落地,开展了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制度创新,也形成了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可以说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了“自贸方案”。
例如,在提升货物贸易自由便利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实施便利化通关模式,即预先报备、提前审核、车到即过、箱到即拆的模式,吸引了马士基在上海设立了国际中转集拼中心,中转的货物从靠港到出运,时间缩短了50%。
在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发布实施,聚焦再保险、国际航运、商贸三个行业领域,有效地促进了数据的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
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任务表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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